江西省医药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经省人社厅统一发布公告⛹🏻♀️、报名📇、笔试后,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发布的《江西省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省国资委《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开展资格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名单
岗位名称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资格审查结果 |
药学教师岗 | 瞿佳 | 102071801319 | 合格 |
郑菲菲 | 102077801219 |
冯文婷 | 102071001624 |
二、面试
1.时间🐑👨🏼🦱:2021年12月18日(周六)8:30🤸🏽♂️。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江西省医药学校第三教学1楼。
3.药学教师岗面试方式为试讲加实训操作。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技能操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专业的相关知识技能。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百分制)×60%+技能操作成绩(百分制) ×40%。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均为各考官给出的对应评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均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两位小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4.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挂网公布,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人员对其进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5.其他注意事项:2021年12月18日(周六)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报到。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封闭候考📼,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在学校进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三)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五、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留存录像资料,并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试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始终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四)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均需签署《考试保密保证书》🐏,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李桂兰 13576995202
监督电话🛁: 高丽丽 15079112675
六🧒🏿、疫情防控程序
江西省医药学校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防疫指南(见附件)
江西省医药学校
2021年12月9日
请点击下载考试准考证-药学教师岗位
附件:
江西省医药学校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防疫指南
介于当前处于新冠的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据江西省及南昌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制定如下防疫指南。
一➾、需符合江西省及南昌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前准备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工作。提前一天对考场、候考区等区域进行通风处理🌕,并科学设置考场🎧。具体步骤如下🫘:
1.对资格审查点📒、考场🧑🏽⚕️、候考区等区域进行全面清理通风。
2.提前向考生发布信息,引导考生健康作息,鼓励考生做到考前生活规律有序,合理饮食🟩,保证充足睡眠。
三、进入考场
(一)扫码验证🎲。考生进入考点需扫码验证并查询近14天旅居史(个人活动轨迹)。
(二)体温检测🔅。进入资格审查点、考场👩🦯、候考区等区域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严禁进入医院和考场区域
(三)考生按照规划路线,分批进入考场区域。
(四)要求考生和考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中
(一)勤通风👩🏿🍼👨🏼🦰。保证考场区域空气流通。户外空气质量较好时👨🦯,可时刻通风🤵🏼♀️;
(二)防护措施🤦🏿♂️。考场如出现突发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考生(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泄👮🏻、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将异常人员经指定通道送急诊科进行处理。
(三)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面试答题和操作时可以摘除口罩)。
五、考试后
考试结束后组织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不允许考生在考点逗留,鼓励考生回家用餐。
六、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条件👨🏻🍳:(一)考试当天👳🏿♂️,本人“赣通码”/“昌通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 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 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𓀜,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赣通码”/“昌通码”或“赣通码”“昌通码”非绿码的👳🏻♂️,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有特殊情形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又不能提供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有以上情形人员由医务人员视情况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三)考试当天本人“赣通码”/“昌通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 3℃并经水银体温计2次复测体温偏高的考生,或明显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并由医务人员视情况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
控重要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取消其应聘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情况🕵️♂️🚺,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